今日論衡
  之公民問政
  據媒體報道,中國工程院院士、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教授李寧在7月初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,因其涉嫌將承擔的一個轉基因項目的經費轉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,涉及資金達千萬元。在筆者看來,在時下反腐治國的大背景下,此案具有標本意義,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,一是因為李寧是中國工程院院士。二是此案涉及到科研經費的違規使用。而這兩方面,恰好是學術界腐敗的焦點所在。
  院士是中國科研領域的最高榮譽。對於做出重大貢獻的科學研究者授予院士稱號,既是國際慣例,也是國家和社會重視科技人才的體現,是推動科技進步必要的舉措。但是在我國,院士制度卻出現了異化,院士牽涉學術不端行為的事件屢有曝光,使得院士的形象蒙上了一層陰影。
  但凡腐敗的問題,必然跟權力聯繫在一起。公眾一直有呼聲要求對院士制度進行改革,事實上就是要求規範院士手中的學術權力,院士的學術權力集中地體現在學術資源的分配上。他們自己手中集中了非常多的學術資源,包括經費、獎勵、項目等等,“馬太效應”非常明顯。我們可以看到,李寧身上頭銜非常多,他是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,主持持有國家科學技術部“973”計劃重大研究項目、“863”計劃生物領域重大研究項目專題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項目30餘項,科研經費近億元。不可否認,李寧作為能力、成果突出的中青年科學家,理應享有更多的資源。但有幾個問題值得深究:這些資源的取得是不是都符合程序正義?有沒有利用院士身份不合理地施加影響?這麼多的研究項目,他本人以及他的團隊是否有足夠的精力高水平地完成?這些經費是不是都合理地運用到研究上面?
  因此,反腐之風刮到學術界,同其他領域一樣,目標還是要規範權力。不僅是院士,還有其他在學術權力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人士,比如說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行政領導人,教育行政部門和科技行政部門的官員。他們的權力,都應該在被規範之列。
  再來看一看科研經費的違規使用的問題。在科教領域,近年來曝光出來的案件多為剽竊、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以及基建、招生等領域的腐敗行為。但事實上,科研經費違規使用,更為普遍。這同樣涉及到一個學術權力的問題。科研經費的使用,一般實行課題主持人負責制,有點類似於備受詬病的行政單位報銷的領導“一支筆”。試想一下,數十萬、數百萬甚至數千萬的經費,“一支筆”便可決定其去向,對於課題負責人來說,既是莫大的便利,但又何嘗不是嚴峻的考驗呢?
  而問題的複雜性在於,科研經費比起行政經費,又有其特殊性。加強對科研經費的管理,不能簡單地比對行政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辦法。財務制度需要改進,但財務制度還是要尊重科研經費使用的特殊性。關鍵還是要加強對科學研究的過程管理和成果管理。在過程管理方面,對於課題主持人負責制,仍然要予以堅持,讓課題主持人有充分的自主權。
  最為重要的環節是成果管理,科研成果水平的高低,是檢驗經費是否合理使用的最可靠的試金石,也是平衡研究者的自主權和科研經費合理使用的最佳途徑。但恰恰我們在這個方面是薄弱的,人情、利益交換等方面的因素嚴重影響著成果評審的客觀與公正。而院士如果在這方面不正當地使用其學術權力,影響力更大。因此,規範學術權力,要從嚴格學術成果驗收開始。
  (作者是華南理工大學教授)
  周雲  (原標題:院士被調查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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