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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【深圳商報訊〃記者 包力 通訊員 呂靜)年逾古稀的陳老太在開發商的鼓動、宣傳下,一時衝動訂了一間小產權房。陳老太交了奉後,心生悔意,找開發商要求退款遭到拒絕。萬般無奈之下,陳老太來到寶安法院打算告開發商。法院立案庭啟動訴前聯調,終於說服開發商將錢退給陳老太。
   陳老太理財有道,自己手中有點閑錢。去年10月的一天,在開發商的鼓動、宣傳下,陳老太一時衝動訂了一間小產權番並簽訂了合同、交了奉,回到家中越琢磨越覺得不譜,覺得國家三令五申嚴禁買賣小產權房這個政策是長期的,並且會繼續保持高壓態勢,深思熟慮後決定放棄購買此房。第二天,陳老太找到開發商要求退款,開發商以合同有效為由拒絕退款,與開發商多次交涉無果後,陳老太找到消委會投訴,消委會工作人員出面做了雙方的調解工作,但也未能解決陳老太的問題。萬般無奈之下,陳老太來到寶安法院,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   陳老太來到寶安法院立案庭,王李娜庭長親自接待了她,指導她把訴狀交到了法院的訴前聯調中心窗口,第三天就接到寶安法院劉法官的電話,法官詳細詢問了事情的經過後,表示與開發商聯繫,爭取協商解決。三天后,法官通知說,對方同意退款,讓陳老太直接去取。沒想到陳老太找到開發商後,開發商卻突然變卦了,陳老太非常生氣,認為開發商出爾反爾,捉弄老人。一氣之下要求法院開庭審理,然後強制執行。
   得知開發商變卦後,劉法官十分焦急,多方協調,決定親自去開發商處解決。隨後,劉法官和陳老太一起來到開發商處,經過耐心調解,最終雙方握手言和,圓滿解決,困擾陳老太幾個月的煩心事徹底解決了。陳老太回到家中,回想著事情的經過,抑制不住內心的感動,提起筆來給寶安法院寫了一封感謝信。
   劉法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:“像陳老太這樣買賣小產權糾紛的案例在司法實踐中還是遇到挺多的,在此也奉勸各位市民,以後像買房這樣的大事,還是要和家人、朋友多商量一下,不要被開發商的誇大、虛假宣傳所矇騙。”  (原標題:悔買小產權房法院調解退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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